会计派遣或上门服务是指本公司与所需服务企业达成派遣或上门服务的协议,通过公司协调适合的会计人员为该企业提供相应的会计服务,根据协议的服务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服务项目:代理记账业务上门服务;财务管理上门服务;此项服务在接单前常伴有审账、调账、财务规划等财税咨询服务。
1、任何业务来源的业务,由公司会计主管以上级别人员接待,填写《会计委派服务信息表》并制定方案书;
2、被派遣会计须是我公司(包括子公司)正式劳动关系会计岗员工,并持有会计从业能力证件(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证件);
3、被派遣会计须办理有关手续,即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并报总公司备案;
4、终止派遣后也要办理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并报总公司备案;
5、本公司接受委派的会计须遵守本公司《会计委派管理办法》;
6、被委派会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为企业提供会计服务。

